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7年工作计划

 2007-4-3

 

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学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交通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交通部科教司2007年的中心工作,教育部2007年工作要点,树立“四个理念”、践行“三个服务”,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为推进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又好有快发展作出努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有关职业教育会议、文件精神,推进交通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1、学习、宣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交通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07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

2、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有关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的文件,推进交通职业院校以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促内涵发展,培养交通高技能人才。

二、组织好专题会议和研讨会,指导交通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

3召开教指委2007年工作会议,审议教指委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专题研究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介绍交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等,以提高职业院校对示范性院校建设的认识,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促内涵发展。

4、组织召开交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经验交流会,通过交流,推进交通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理念和制度。深化开展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校企组合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及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

三、开展各类标准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

5、加强交通主干专业的标准建设,做好交通主干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和“专业建设标准”的出版工作。

6、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做好交通主干专业“专业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开展交通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设的研究工作。

四、加强师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7、根据教育部高教司要求,教指委开展的师资培训项目统一纳入教育部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由教育部高教司向培训合格的教师颁发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并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源信息库”中备案的要求,切实做好由教指委开展的骨干教师培训信息的上报工作。教指委向教育部高教司申请2007年师资培训计划,拟开展5个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培训;(2)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师培训;(3)航海技术专业教师培训;(4)高职交通类工学结合精品课程建设培训;(5)高职交通类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设培训。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的审核及批准情况,开展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素质。

8、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交通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9、协助交通部科教司做好“交通部资助面向西部地区师资培训计划”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五、开展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教学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10、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深化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组织2007年教指委交通职业教育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课题研究的选题范围突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原则上是鼓励校际联合申报,研究成果共享,切实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并产生实效,使之在交通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推广、辐射作用。

11、加强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评审工作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评审和验收2004-2005年批准立项的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并将课题研究成果在教指委网上公布,起到成果的推广和辐射作用。

12、在已完成的交通部关于交通类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拓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覆盖领域”的要求,在已有汽车运用与维修紧缺人才培养专业的基础上,向教育部申报交通类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13、开展2007年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依靠专家评审,将着重推荐交通高职高专“工学结合”、教学方法手段“教、学、做”于一体的优质核心课程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的申报。

14、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教指委开展交通高职高专院校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15、加强教材建设,提供优质教材。继续组织各分指委做好“十一五”交通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编写工作;各分指委积极做好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的补报工作;做好交通类素质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争取适时对“十五”编写并使用3年以上的教材开展评优工作。

六、加强教指委自身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16、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交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条例》修改为《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17、健全组织机构,完成人员调整。由于教指委及其分指委人员工作的调整,为保证教指委及分指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相关人员的调整、增补等工作。

18、通过调查研究,对高职高专和中等职业教育交通类专业目录提出调整方案。

19、搭建平台,沟通东西部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东西部对口支援工作,开展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辐射。

20、根据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的布置,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上报2007年度师资培训计划并督促各分指委实施;

2按时上报交通类专业调整目录;

3完成“教指委现状调查问卷”;

4完成《交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

2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