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文件

 交通行指委[2007]5号

 

 

 

关于做好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科技教育司批准的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07年工作计划的安排, 现将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促进《交通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实施。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努力提高交通类职业教育科研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推动专业建设,促进交通类职业院校的整体建设与发展,增强交通类职业院校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

(二)立项原则

2007年立项工作将继续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特别是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发挥科研立项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鼓励各专业交叉融合,鼓励教师大胆探索,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1、重合作。每个项目要有3人以上合作,鼓励与行业企业、跨校联合申报。

2、重实践。项目立项应围绕院校教育教学的实践,重研究过程。

3、重成果。项目立项应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重成果转化。

二、项目申报范围

围绕《交通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开展项目申报。包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3、交通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4、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5、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研究与实践

7、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8、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9、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10、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研究与实践

11、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2、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校企组合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3、交通职业教育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开发的研究与实践

14、交通职业院校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15、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类别及立项安排

2007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将实行限额申请、限额立项,项目类别包括:A类,重点项目;B类,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A类项目拟安排20—30项,经费资助额度为: 3000元—5000元/项,请各单位给予一定比例配套。B类项目数量另定,研究经费由各单位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交通类职业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对正在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立项。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学校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并按本通知和《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申报数每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项,《项目申请书》应由院(校)长签署意见。交通教指委所属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和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的科研项目可适当放宽,不计入学校的数量范围。

  (二)项目申报评审费:申报重点项目每项200元,申报一般项目每项100元,请学校在上报材料时将评审费汇至下面的帐户,并注明用于项目评审费。

         户名: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

         账号:826-050901040003020

          开户行:农行勾庄分理处

(三)申请通知要求及项目申请书可从“交通职业教育网专栏中下载,网址为: http://210.33.156.2/hzw/。

(四)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于5月31日前报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E-mail: hzw@zjvtit.edu.cn  逾期不再受理。8月份公布立项名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郊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

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邮编:311112

联系人:金佩佩  (0571-88481890  0571-88172116)

附件:

2、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二○○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科研  项目  申报  通知

抄送: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各专业指导委员会。

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410日印发

相关链接:

1.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详见科研信息栏)

2.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表(详见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