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通高职高专院校:
教育部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于2007年4月23日启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8号)要求,现就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教指委”)2007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交通教指委主要推荐交通高职高专院校交通运输类专业的专业课,兼顾有高职高专特色的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课程负责人要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教学方案的规划落实与联络;鼓励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展教学方案的规划和设计,由来自企业、行业一线的优秀兼职教师主讲专业技能课程。
推荐课程除需要达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的申报条件外,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还应对实践教学全程录像并上网(包括设备环境介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
二、申报限额
教育部高教司分配给交通教指委的课程推荐限额为5门,各交通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推荐的课程限额为1门。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交通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联系单位为交通教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组织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2、向交通教指委推荐的课程不能与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或其他相关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课程重复。
3、各交通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上报的精品课程,应必须为已经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4、请各推荐院校于6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交通教指委递交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相关材料,逾期申报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中“表格与标准”中下载);
(2)院校的推荐公文;
(3)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市)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
(4)申报课程的网址、访问权限、密码等;
(5)2007年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
(6)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
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教指委邮箱,邮件注明“XX学校XX课程”。
5、向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精品课程由交通教指委组织专家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高专,2007)》以会议评审和对申报单位推荐课程网上资源评价产生。
四、其他
1、请各高职高专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交通教指委秘书处。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以从以下网站查询: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http://166.111.180.5/new/(或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而点击“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进入)。
2、每门申报课程交纳评审费600元人民币。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交款截止日期2007年6月10日(以银行汇票日期为准)。户名:浙江交通教育研究会;帐号:826-050901040003020;开户行:农行勾庄分理处。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311112);联系人:金佩佩;电话:0571-88481890;传真:0571-88172116;手机:13516800791;邮箱地址:hzw@zjvtit.edu.cn 或
jpp2007@126.com 。交通职业教育网址为:http://210.33.156.2/hzw/
附件: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联系人信息表(网上下载)
2.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网上下载)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申报
精品课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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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交通部科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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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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