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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在教育部高职高专处的指导下,在交通部科教司的领导下,在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交通部科技教育司2006年度的中心工作,按照教指委2006年度的工作计划,认真完成了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现将2006年教指委完成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
1.教指委召开四次工作会议
(1)2006年2月在上海召开教指委2006年工作会议,总结教指委2005年的工作,制订教指委2006年工作计划、修改教指委工作条例、教材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交通部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等,会议期间还召开交通教指委交通技工教育研讨会会议。
(2)2006年4月在杭州、5月在上海、9月在镇江召开三次教指委主任工作会议,主要对教指委2006年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和调整;讨论《交通部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和《交通主干专业实训基地设备配备标准》;研究原交通技工学校汽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遗留工作,并形成《关于原交通技工学校汽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遗留工作》的请示。上海、杭州会议期间,于敏副处长还组织召开了技能型紧缺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的座谈会,重点讨论交通行业主干专业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组织召开《高职高专交通类专业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交通行业紧缺人才政策及培养模式的研究》两个部级课题中期检查会。
2.完善教指委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
在部科教司的指导下,2006年教指委对《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条例》加以修改,以文件的形式上报交通部科教司审批;完成《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管理办法》的修改,在广泛听取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经交通部科教司认定,修改定稿后,以教指委行文下发到教指委委员及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并开始试行。
3.完成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定工作
根据2006年工作计划,第四届教指委开展了第二次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定工作。9月下旬教指委下发了《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定办法》(〔2006〕20号)和《关于开展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定工作的通知》(〔2006〕21号)。秘书处共收到38所院校73份材料,其中:高职23所计48人,中职15所计25人。12月初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交通部科教司林达铭处长和来自13所院校的12名专家。谭文莹副主任将评审专业带头人的前期准备工作向大会作了汇报,并组织大家学习了评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专家们还对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讨论。专家评审组13人分为三个高职专家评审小组和一个中职专家评审小组,每个专家评审小组设专家评审组组长一名。先由专家评审小组审议,高职专家评审组46人审议通过21人,2人提交大会讨论,23人未通过;中职专家评审组25人审议通过11人,13人未通过。最后在大会上由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评审通过产生,投票结果共有27所院校33人通过评审,占上报总人数的45%。其中:高职评审通过22人,占上报总人数的45.8%,中职11人评审通过,占上报总人数的44%。根据规定教指委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交通职业教育网上公示7天,无反馈意见,下文公布。
4.完成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的评审推荐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教指委在6月4日、5日组织召开了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评审会议,经过专家组的评审,推荐了前三名的四川交通业技术学院《汽车电气构造与维修》课程、青岛远洋船员学院《航海学》课程、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测量技术》课程,作为国家精品课程推荐上报到教育部。经过教育部专家评审,教指委推荐的3门课程都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
5.完成交通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的检查、评审工作
(1)根据2006年工作计划,对2004-2005年交通职业教育科研计划项目的立项项目进行检查。两年中有47所院校承担了149项教指委的科研计划项目,其中,A类39项,B类110项。大部分交通科研计划项目已到结题时间。到2006年6月底,申请结题12项(B类),占B类科研计划项目的11%。针对这一情况,教指委在7月起草了《关于加强交通职业教育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教指委在通知中明确了今后对科研计划项目的结题每季度审批一次,为方便各院校科研处掌握本校交通科研计划项目的情况,教指委为每所院校提供了交通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时间表。要求对到期的科研计划项目必须结题,对A类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要求用书面形式向教指委上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对到期不能按时结题的科研计划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所在院校科研处向教指委提出延期结题申请。通知下发后,有7所院校提出了延期结题申请,教指委及时给予了回复。有10所院校的17位项目负责人上交了交通职业教育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有13所院校的17项科研计划项目提出申请要求结题。
(2)召开交通职业教育科研A类、B类项目的评审会议。对9月底前提交的目前业已完成要求申请结题的4个A类项目,教指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最后专家评审组对4个课题一致同意评审通过。对9月底前提交的4个B类科研计划项目,按《交通职业教育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都及时下发结题证书。
6.完成了教育部《高职高专交通类专业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体系研究》课题,上报教育部、交通部。
7.完成了《交通行业教育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若干意见》的草稿上报交通部科教司。
8.在部科教司领导的指导下,完成对原交通技工学校汽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遗留工作的处理。
9.参加部科教司召开的交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会议2次;教指委有关领导先后7次参加了航海类专业、路桥工程专业、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汽车(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年会、教材编审会、研讨会等,对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调研;参加芜湖河运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揭牌暨北大门落成典礼活动。
10.在交通职业教育网上发布交通教指委近期开展的工作、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活动信息28条,其中:交通教指委信息18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10条。
11.组织完成了全国交通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调研统计工作。共发出调查表201份,到目前收到134份,其中高职学校40份,占高职学校的93%;中专学校17份,占中专学校的94%;技工学校77份,约占技工学校的62%。调查统计结果将为上级部门提供全国交通职业院校的现状。
12.完成转发交通部、教育部文件5次。
13.七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完成的工作:
(1)完成了高职七个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2)汽车专业指导委员会完成了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3)路桥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完成“路桥工程专业专业建设标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五个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完成高职高专物流管理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汽车专业指导委员会完成了汽车运用技术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4)路桥专业指导委员会牵头,汽车专业指导委员会、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配合完成了教育部的课题《高职高专交通类专业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体系研究》课题。汽车专业指导委员会牵头,路桥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交通机械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配合,完成交通部《交通行业紧缺人才政策及培养模式的研究》课题。
(5)积极开展教材编写工作。成编写并已与出版社签订合同50部;正在编写准备与出版社签订合同79部。
①路桥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写出版了高职与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相关的5个专业《监理概论》等16部教材。
②航海类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写出版了高职《船舶结构》等25部、中职《轮机自动化》等9部教材。列入“十一五”规划教材22部。
③交通运输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在编写高职教材44部。其中:新编物流管理专业《物流学导论》等23部教材,新编会计专业《基础会计》等11部教材,新编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专业《航运地理》等10部教材。
④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在修订中职《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等7部教材。
⑤汽车(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在新编汽车维修专业技师《汽车服务工程》等14部教材。
⑥公路(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在新编公路施工养护、公路工程机械使用与维修2个专业技师《公路工程机械机务管理》等14部教材。
(6)七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召开各类会议23次,全国交通院校参与面较广,有151次学校,近千人次参加各类会议。
(7)举办交通高职、中职骨干教师师资培训班4期。
①路桥工程专业指导委员会8月在重庆交通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举办《全国交通职业技术院校路桥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
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指导委员会7-8月在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2期《全国汽车专业骨干师资培训班》。
③汽车(技工)专业指导委员会7月在广州举办《全国交通技工学校汽车钣金喷漆技术师资研修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与教育部高职高专处及下属的联络机构联系需进一步加强,以保持信息的畅通,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2、调查研究工作需不断深入。由于工作人员不足,还不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各分指委和交通职业院校的需求,在工作的服务方面和针对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3、需进一步加强与交通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创新工作方法和内容。
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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